上海證券交易所文件
上證上審(再融資)〔2023〕632 號
(相關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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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
股票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
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
及本所有關規定等,本所審核機構對岳陽林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
并形成了首輪問詢問題。
根據申報材料,本次募投項目“岳陽林紙提質升級綜合技改
項目一期年產 45 萬噸文化紙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引進國際先進
設備建設一條年產 45 萬噸國際先進文化紙生產線,改建一條年
產 20 萬噸高得率化機漿生產線,關停部分低效造紙生產線以淘
汰落后產能。
請發行人說明:(1)本次募投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區別
和聯系,募投項目與公司主營業務是否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和環境
保護要求,是否存在限制類或淘汰類產能;(2)結合公司目前
產能及新增產能情況,產能利用率、市場容量及公司市占率、競
爭對手產能及擴產情況、在手訂單等,說明本次募投項目產能消
化的具體措施,是否存在產能消化風險,請完善相關風險提示。
請保薦機構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請發行人律師對問題
(1)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資金不超 25 億元,其中用
于“岳陽林紙提質升級綜合技改項目一期年產 45 萬噸文化紙項
目”17.5 億元、補充流動資金 7.5 億元。2)本次各募投項目建成
且達產后,預計內部收益率為 12.57%。
請發行人說明:(1)建筑工程費、設備購置及安裝費等具
體內容及測算過程,建筑面積、設備購置數量的確定依據及合理
性,建筑單價、設備單價與同行業可比項目是否存在明顯差異;
(2)結合本次募投項目非資本性支出情況,說明實質上用于補
流的規模及其合理性,相關比例是否超過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的
入情況,說明本次融資規模的合理性;(4)效益預測中產品價
格、成本費用等關鍵指標的具體預測過程及依據,與公司現有水
平及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對比情況,相關預測是否審慎、合理。
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根據《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
第 7 號》第 5 條、《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 18 號》第 5 條進
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業、林業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增幅明顯,市政園林業收入呈現先
減后增趨勢,此外公司開展生態碳匯開發業務。2)報告期內,
公司經銷收入占比較高,分別為 68.49%、65.15%、66.58%。3)
公司毛利構成以制漿造紙業、林業、化工業、市政園林等為主,
各業務板塊毛利率變動趨勢不同。4)公司 2023 年半年報顯示,
公司營收同比增加 21.47%,凈利潤同比下降 65.30%。
請發行人說明:(1)結合公司報告期內主要業務板塊的市
場供需情況、產品單價及銷量、主要客戶銷售情況、收入確認政
策等,分析公司各業務板塊收入變化的原因及可持續性;(2)
結合生態碳匯開發業務的承接開拓、采購、實施及結算過程,說
明其業務模式以及同行業開展情況,公司開展該業務是否符合行
業慣例;(3)公司經銷收入占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各銷售
模式的選取依據,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分析主要產品直銷模式與
經銷模式單價及毛利率的差異情況;結合報告期內主要經銷商合
作歷史、變動情況、主要經銷商庫存及去化情況、終端銷售情況、
退換貨情況等,說明公司經銷收入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經銷
商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4)結合原材料
價格、成本構成、定價模式、不同業務特點及市場情況等,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各業務板塊毛利率波動的原因,與同行業可比公司
的對比情況及差異原因;(5)量化分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業績
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公司未來業績是否存在持續下滑
的風險。
別為 6.11 億元、7.30 億元、7.47 億元和 6.28 億元,其中一年內
的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 50.93%、75.27%、74.39%和 72.86%。2)
公司存貨賬面凈額分別為 53.84 億元、53.42 億元、52.26 億元和
為 5.16 億元、4.95 億元、4.95 億元和 4.95 億元,主要系收購子
公司誠通凱勝形成。另外公司合同資產規模較高,主要為誠通凱
勝開展工程建設業務形成的已完工未結算資產。4)報告期內,
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 8.96 億元、8.66 億元、9.18 億元和 5.46 億
元,長短期借款合計為 38.43 億元、38.53 億元、41.24 億元和 46
億元。5)2021 年公司無形資產大幅增加,主要系根據準則要求
將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梅山保稅港區企業服務平臺 PPP 項目合同
金額由在建工程科目追溯調整至無形資產科目進行核算。
請發行人說明:(1)結合公司業務特征、付款模式、結算
周期、應收賬款主要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情況等,分析公司長賬
齡應收賬款占比較高的原因;結合應收賬款回款情況、同行業公
司壞賬實際計提比例等,說明公司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
分析報告期內公司各類型存貨規模的變動原因,結合林木資產的
關鍵評估參數、存貨庫齡、同行業公司跌價計提情況等,分析公
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3)公司收購誠通凱勝的背景
及主要考慮,商譽減值測試過程,主要參數選取依據,相關預測
數據與實際業績的對比情況,公司是否存在商譽減值風險;
(4)
結合誠通凱勝的業務模式、結算政策、信用政策,分析公司合同
資產規模較高的原因,結合合同資產的主要欠款單位、對應項目
進展及付款進度、逾期情況、欠款單位信用情況,分析合同資產
減值計提是否充分;(5)報告期內公司貨幣資金各項目與利息
收入及對應票據規模的匹配性,有息負債規模與財務費用的匹配
性,結合公司負債結構、償債能力指標、現金流量等說明公司是
否存在流動性風險;(6)結合梅山保稅港區企業服務平臺 PPP
項目最新進展、相關運營約定及執行情況,說明相關無形資產計
量的準確性,攤銷年限為 12.5 年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減值風險。
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對問題 3.1 及問題 3.2 進行核查并
發表明確意見,針對問題 3.1-(3)請說明對主要經銷商相關銷
售收入真實性的核查程序、核查結論,針對 3.2-(2)請說明對
林木資產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結論。
根據申報材料,1)本次發行對象為包括中國紙業在內的不
超過 35 名特定對象,其中中國紙業認購的發行股份自本次發行
結束之日起 18 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余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
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 6 個月內不得轉讓。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發行人控股股東泰格林紙將其持有的發行人
作為質押標的,用于保障“21 泰格 EB”債券持有人交換標的股
票和債券本息按照約定如期足額兌付。
請發行人說明:(1)本次發行對象認購資金來源,是否已
出具并披露相關承諾,相關股份的鎖定期限是否符合相關規則要
求;(2)結合控股股東的財務狀況和清償能力、股價變動情況
等,說明上述股權質押是否存在較大的平倉風險,是否可能導致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說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維
持控制權穩定性的相關措施。
請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結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
第 6 號》第 9 條、第 11 條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1)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長期股權
投資為 0.69 億元;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0.04 億元。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 3 家參股企業。
請發行人說明: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前六個月至本次發行
前新投入的和擬投入的財務性投資情況,是否從本次募集資金總
額中扣除,結合相關投資情況、投資標的與公司交易情況等,分
析公司是否滿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額較大財務性投資的要求。
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根據《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
根據申報材料,1)報告期內,公司關聯采購金額分別為 6.76
億元、11.06 億元、19.50 億元及 7.32 億元,關聯銷售金額分別
為 4.16 億元、5.85 億元、8.88 億元及 4.33 億元,整體呈上升趨
勢。2)報告期內,公司與多家關聯方均同時存在采購和銷售情
況,金額較大,公司對中國紙業的銷售和采購內容均包括漿板。
從駿泰科技采購漿板,部分用于自用,部分再對外銷售。4)2020
年公司與泰格林紙關聯銷售金額較大主要原因系當年向泰格林
紙銷售木片所致,此后不存在向泰格林紙大規模銷售木片的情形,
公司向泰格林紙采購的煤炭等來自泰格林紙的貿易業務。
請發行人說明:(1)報告期內關聯交易逐年上升的原因及
合理性,按主要交易對象逐家分析說明相關交易的必要性,是否
違反相關方關于規范和減少關聯交易的承諾;(2)關聯交易價
格的公允性,按主要交易類別分析說明關聯交易價格與市場公允
價格、公司與非關聯方交易價格的比較情況,分析差異原因;
(3)
關聯交易履行的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的規范性、是否存在關聯交
易非關聯化情形,是否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4)公
司與部分關聯方同時存在采購與銷售的背景及主要考慮、交易內
容、金額、商業合理性,公司同時向中國紙業銷售和采購漿板的
必要性,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是否存
在虛構交易的情況;(5)公司采購及向駿泰科技銷售木片的價
格情況、該業務的毛利率情況;公司從駿泰科技采購漿板對外銷
售的價格及毛利率情況,上述業務存在的商業合理性;2020 年
公司向泰格林紙大量銷售木片及后續銷量大幅減少的原因及合
理性,結合以上情況說明是否存在關聯方利益輸送;(6)本次
募投項目實施是否將新增關聯交易。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監管規則適用指引
—發行類第 6 號》第 2 條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報告期內公司存在房地產業務。
請發行人說明:(1)報告期內公司住宅類、商業類房地產
業務經營規模、盈利情況,是否存在房地產項目交付困難情況;
(2)房地產業務剔除預收款后的資產負債率、凈負債率和現金短
債比指標情況,是否處于合理區間內;(3)最近一期末銀行授
信及債券信用評級情況和還本付息情況,是否存在大額債務違約、
逾期等情況;(4)結合目前公司負債規模及結構、貨幣資金、
盈利能力、現金流狀況及外部融資能力等,量化分析公司的短期、
長期償債資金安排,是否面臨較大的債務償付風險,并完善相關
風險提示;(5)公司該業務的內部控制情況,是否建立健全資
金管控、拿地拍地、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銷售等相應的內部控制
制度并有效執行;(6)報告期內是否存在閑置土地、捂盤惜售、
炒地炒房、違規融資、違規拿地、違規建設等情況,是否因前述
事項受到金融監管部門、住建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
挪用財產等違法行為;(7)在資金籌措、拿地拍地、項目建設、
已售樓房交付、實際控制人聲譽等方面的不良輿情情況;(8)
本次募集資金是否投向房地產相關業務,是否已建立并執行健全
有效的募集資金運用相關內控制度,能確保募集資金不能變相流
入房地產業務。
請保薦機構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請申報會計師對問題
(1)-(5)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請發行人律師對問題(6)
-(8)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申報材料,1)公司控股股東泰格林紙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通過月初轉出、月末歸還的方式累計占用公司資金
月均占用 2.58 億元,
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林地未獲得林權證。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多項行政處罰。
請發行人說明:(1)上述資金占用是否屬于嚴重損害上市
公司利益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違法行為,公司的整改措施,
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其他資金占用情況;(2)未獲得林權證的原
因,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是否存在被處罰的風險;(3)報
告期至今,發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的處罰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
為。
請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結合《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
并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請公司區分“披露”及“說明”事項,披露內容除申請豁免
外,應增加至募集說明書中,說明內容是問詢回復的內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說明書中;涉及修改募集說明書等申請文件的,以楷
體加粗標明更新處,一并提交修改說明及差異對照表;請保薦機
構對公司的回復內容逐項進行認真核查把關,并在公司回復之后
寫明“對本回復材料中的公司回復,本機構均已進行核查,確認
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準確”的總體意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主題詞:主板 再融資 問詢函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3 年 08 月 30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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