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89 證券簡稱:*ST 榕泰 公告編號:2023-067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6 月
動的情況。
?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連續七個交易日漲停。股票價格
短期內波動較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股價炒作風險。
? 鑒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高大鵬先生處于被北京市順義區監察委員會留置
及立案狀態,公司暫無法聯系其本人。
?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債權人的《告知函》,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具
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編
號:2023-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請人的申請能
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
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上海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4.1 條的相關規定,若揭陽中院受理申請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
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
市的風險。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 目前,公司的生產經營正常,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和 6 月 15 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
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 12%,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報
告》,公司股票因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3.2 條第(二)項
的規定,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
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關于被債權
人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請人的申請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會留置及立案狀態,公司暫無法聯系到其本人。
公司自發布《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編號:2023-057)
以來,媒體對該事件做出相應報道。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發現需要澄
清或回應的媒體報道或市場傳聞。
經核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
司股票。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二級市場交易風險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連續七個交易日漲停。股
票價格短期內波動較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股價炒作風險。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已
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債權人的《告知函》,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
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
簡稱“揭陽中院”或“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
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4.1 條的相關規定,若揭陽中院
受理申請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三)生產經營風險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報告》,公司 2022 年度實現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745,448,761.93 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
產為-672,738,883.89 元。年度審計會計師對公司 2022 年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
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敬請廣大
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公司核心資產已被凍結的風險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逾期金融負債本息合計約 12.75 億元,因負債逾期引
發的訴訟事項導致公司主要銀行賬戶及土地使用權等核心資產被凍結查封。
四、董事會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項外,本公司沒有任何根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等事
項有關的籌劃和意向,董事會也未獲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
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
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公司選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
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選定
媒體披露的內容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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