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59 證券簡稱:倍加潔 公告編號: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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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
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倍加
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以下簡稱“《激
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
對本次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倍加潔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及其摘要》、《倍加潔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
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
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
法律意見書。上述會議相關信息分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了相關公告。
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提出異議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公告了《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
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的說明》(公告編號:2021-060)。
了《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
要》、
《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
訂稿)》、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
事項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 6 個月
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
編號:2021-061)。
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
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
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確定以 2021 年 12 月 28 日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
向符合條件的 121 名激勵對象授予 437.4 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 20.80 元/
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
議案》
、《關于注銷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和《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
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國浩律師(上海)
事務所出具了《關于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行
權價格、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之法律意見書》。
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議案》,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發表了審核意見。國浩律
師(上海)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激勵計劃行權價格調整的說明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開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倍加潔
股本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18 元(含稅)。該利潤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根據《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若在行權前有派息事項,
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根據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
的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即 P=P0-V,P0 為 20.64 元/股,V 為 0.18 元/股。因此,
調整后的本次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為 20.46 元/股。
三、本次行權價格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
果產生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中關于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行權價格調整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內容在公司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
的授權范圍內,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或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
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行權價格進行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調整符合《激勵計劃》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嚴
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或全體股東利益的
情形。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次調整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
授權;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倍加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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