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廣東明珠 證券代碼:600382 編號:臨 2023-039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質押的公告
(資料圖片)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3年6月14日,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
股東深圳市金信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數量
為180,184,341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22.84%;2023年6月12日,深圳金信安質
押股份數量共21,280,000股,占其持股數量比例為11.81%,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
?截至2023年6月14日,控股股東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動人興寧市金順安投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寧金順安”)、興寧市眾益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興寧眾益福”)合計持有公司313,622,369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39.75%;合
計質押股份數為230,080,000股,占合計持股數量比例的73.36%。
股份質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質押的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的基本情況
深圳金信安因融資業務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質押到期日為: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上述質押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證券質押登記手續。
現將上述質押事項告知如下:
(一)本次股份質押情況
占其所
是否為 是否 占公司總
股東名 本次質押股 是否補 質押起 質押到 持股份 質押融資
控股股 為限 質權人 股本比例
稱 數(股) 充質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資金用途
東 售股 (%)
(%)
深圳市
金信安 補充流動
是 21,280,000 否 否 6 月 12 12 月 11 陶澍 11.81 2.70
投資有 資金
號 日
限公司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質押當前情況
深圳金信安行使。
圳金信安將以自籌資金及其他經營所得等償還本次借款。本次質押風險可控,當
上市公司股價觸及到本業務預警線時,深圳金信安將按約定落實應對措施。
二、本次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解除質押情況
深圳金信安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將質押給深圳市佳銀典當有限公司的部分股
票辦理了部分解除質押手續,本次股份解除質押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 深圳市金信安投資有限公司
本次解質股份(股) 16,5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9.16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2.09
解質時間 2023年6月13日
持股數量(股) 180,184,341
持股比例(%) 22.84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股) 124,280,000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8.97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15.75
三、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情況
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控股股東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動人興寧金順安、
興寧眾益福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數為313,622,369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39.75%;
合計質押股份數為230,080,000股,占合計持股數量比例的73.36%。具體股份質押
情況如下:
未質押股份情
已質押股份情況
況
占其
已質 未質 未質
本次質押及解 本次質押及解 所持
持股比 占公司總股 已質押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質押前累計質 質押后累計質 股份
例(%) 本比例(%)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數量(股) 押數量(股) 比例
限售股 凍結 限售 凍結
(%)
份數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數量 數量 數量
深圳金信安 180,184,341 22.84 119,500,000 124,280,000 68.97 15.75 0 0 0 0
興寧金順安 86,968,420 11.02 68,800,000 68,800,000 79.11 8.72 0 0 0 0
興寧眾益福 46,469,608 5.89 37,000,000 37,000,000 79.62 4.69 0 0 0 0
合計
注:“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一列數據因四舍五入導致在尾數上略有差異。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情況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62.84%,占公司總股本的 24.98%,對應融資余額 35,500
萬元;控股股東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的 230,080,000 股將于一年內到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3.36%,占公司總股本的 29.16%,對應融資余額 40,500
萬元,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動人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到
期后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動人將以自籌資金及投資紅利償還相應款項。
聯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影響,不會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組成,不影響控
股股東與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人員等方面的關聯情況,不會對主營業務、
融資授信及融資成本、持續經營能力產生實質性影響。
生變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后業績補償
承諾履約能力的承諾函》中約定的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發行股
份稀釋除外)的事項且不存在影響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履行前述業績補償義
務的情形。
公司將根據后續股份質押情況持續進行信息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
風險。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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