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24 證券簡稱:三力士 公告編號:2023-057
債券代碼:128039 債券簡稱:三力轉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三力轉債”預計觸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規定,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
當期轉股價格的 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東大會表決。本次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的期間從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算,截
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連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持續低于“三力轉
債”當期轉股價格 5.77 元/股的 85%,即 4.90 元/股的情形,預計后續將觸發轉股
價格修正條件。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基本情況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8]285 號”文核準,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公開發行了 620 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 100 元,發行總額
經深交所“深證上[2018]293 號”文同意,公司 62,000 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
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三力轉債”,債券代碼
“128039”。
(二)可轉債轉股情況
根據相關法規和《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的規定,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三
力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 7.38 元/股。
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并提請 2018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開 2018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了《關于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三力轉債的轉股價格由 7.38
元/股調整為 5.84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生效。
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三力轉債轉股價格由
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三力轉債轉股價格
由 5.83 元/股調整為 5.81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三力轉債轉股價格
由 5.81 元/股調整為 5.79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三力轉債轉股價格
由 5.79 元/股調整為 5.77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
二、可轉債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一)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根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規定,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
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東應當回避。修正后的
轉股價格應不低于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價和前
一個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
及互聯網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
期間。從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
請并執行修正后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
請應按修正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三、關于預計觸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件的具體說明
決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三力轉債”轉股價格,且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的 6 個
月內(即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間),如再次觸發“三力轉
債”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連續十個交易日的
收盤價持續低于“三力轉債”當期轉股價格 5.77 元/股的 85%,即 4.90 元/股的情
形,預計后續將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5 號——可轉換公司債券》
及《募集說明書》相關規定,“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當日,上市公司應當召開
董事會審議決定是否修正轉股價格,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
轉債轉股價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說明書或者重組報告書的約定及時履行
后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
義務的,視為本次不修正轉股價格。”
四、其他事項
投資者如需了解“三力轉債”的其他相關內容,請查閱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明書》全文。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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