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公司法》、
《證券法》、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以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
獨立董事,經審慎分析,我們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獨
立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5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公司募
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
金補充流動資金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
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
求(2022 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
等有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二、關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中計人民幣 20,000.00 萬元用于永久性補
充流動資金,系出于公司實際經營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和全體股東利益。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不影響募集
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該
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
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我們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五
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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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明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五
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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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丹萍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
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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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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