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0 證券簡稱:東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5
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聯合體簽署
(資料圖片)
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園一期項目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合同簽署概況
近日,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中國
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二局”)聯合體與合肥高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高新”)在安徽合肥市簽訂了《科大硅
谷高新孵化園一期項目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自叁方簽字且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標的系聯合體承擔合同
項下全部土建、安裝、幕墻、局部精裝修等工作,建設工期為 960 日歷
天;合同金額為 1,192,515,388.45 元,其中本公司承擔施工總工程量
的 70%,折合合同金額為 834,760,771.92 元。
本公司、中建二局聯合體與合肥高新簽訂上述施工合同系正常的經
營業務行為,無需提交董事會審議。
本公司曾于 2023 年 6 月 3 日在《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上發布
了《關于收到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園一期項目施工中標通知書的公告》
(東
華科技 2023-043 號)。
二、合同相關方的情況介紹
(一)合同對方基本情況
合肥高新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企業類型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340100746754861N,法定代表人為葛子
勤先生,注冊資本為 365800 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在合肥市高新區創
新大道 2800 號創新產業園二期 H2 樓,主要從事土地開發經營,基礎設
施建設及維護,房地產開發、經營,房產銷售代理,物業管理,工程設
計,建筑產業化、建筑智能化技術及產品研發、工程施工等業務。
合肥高新的控股股東為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
人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本公司與合肥高新及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均不存在關聯關系,最近三年未與合肥高新發生類似
交易。建設科大硅谷是省暨合肥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產學研深度
融合的重大舉措,合肥高新具備了對本合同項目的履約能力。
(二)聯合體成員基本情況
本公司與中建二局簽訂《聯合體協議書》,組建聯合體共同參加本
項目的投標,約定中建二局作為牽頭人,并規定了雙方的職責分工,中
建二局承擔施工總工程量的 30%,本公司承擔施工總工程量的 70%。
中建二局成立于 1980 年 12 月,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
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110000100024296D,法定代表人為石雨先
生,注冊資本為 1000000 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在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
北楊洼 251 號,主要從事土木工程建設,核電站工程建筑,裝飾工程的
設計、施工、科研、咨詢,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混凝土預制構件
及成品的制作,鋼結構、網架工程的制作與安裝等業務。
中建二局的控股股東為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中國
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與中建二局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不
存在關聯關系。中建二局作為央企控股的大型建設公司,具備了聯合承
擔本合同項目的履約能力。
三、施工合同主要條款
南路交口西北角,占地約 149.17 畝,總建筑面積約 34.58 萬平方米,
主要建設高層單體、多層單體及配套用房等。
安裝、幕墻、局部精裝修等工作。其中:中建二局承擔施工總工程量的
公司承擔施工總工程量的 70%,折合的合同金額為 834,760,771.92 元。
合肥高新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預付款(占合同金額的 10%)、工程進度款
等應付款類別、支付金額、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以開工令為準),計劃竣工日期為 2026 年 2 月 4 日,建設工期為 960
日歷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天數不一致
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建設資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本公司、中建
二局按照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
全,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聯合體各方
應為履行合同向合肥高新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還約定了知識產權、保
密、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變更、驗收、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
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爭議解決等條款。
四、施工合同對公司的影響
本合同金額為 1,192,515,388.45 元,其中本公司承擔施工總工程
量的 70%,折合合同金額為 834,760,771.92 元,工期為 960 日歷天,本
公司所承擔的合同金額占本公司 2022 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13.39%,
年均合同額占本公司 2022 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5.09%。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本公司總承包(含施工)業務在合同期內系按
照投入法確定的履約進度確認收入。因此,本合同項目的順利執行,將
對本公司 2023-2026 等年度的財務狀況產生一定影響。
本公司聯合中建二局承擔本合同項目施工工作,系本公司日常經營
性行為,對本公司主營業務的獨立性無重大影響。
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將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
工程施工業績。
五、可能存在的風險
對本合同的履約能力。
不可抗力等風險。
六、備查文件
目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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