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陽光諾和藥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
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北京陽光諾和藥物研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
的態度,基于獨立、客觀、審慎的原則,現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擬審
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關于與關聯方共同投資設立控股孫公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本次與關聯方共同投資設立公司暨關聯交易事項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交易各方均以現金出資,且按照出資額比例確定各方在
新設企業的持股比例,交易價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
益的情形。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董事會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
定的程序審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僅為《北京陽光諾和藥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屆
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簽字頁)
朱慧婷 時 現 何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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