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華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江蘇華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
獨立董事,現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
下:
一、關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獨立意
見
公司及可解鎖的激勵對象主體均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修訂稿)》中對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的要求,公司對限制性股票的解鎖相關事
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計劃第二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可解鎖限制性股票
的數量與其在年度內的績效考核結果相符,可解鎖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個解鎖期內的相關事宜。
二、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獨立意見
鑒于公司 2022 年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根據《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定,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
格進行調整。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調整已取得股東大會的授權,符合股權激勵方案
約定的調整方式和調整程序,本次調整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
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本次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事
項。
三、關于調整部分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是根據募投項目實施和募集資
金到位等實際情況所做出的審慎決定。調整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監管機構的相關要求。本次調整不會對募集資金的正常
使用造成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事項。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
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劉 斌(簽字)_______________
戴克勤(簽字)_______________
楊文浩(簽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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