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78 證券簡稱:火炬電子 公告編號:2023-047
轉債代碼:113582 轉債簡稱:火炬轉債
福建火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注銷原因:因福建火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擬對
激勵對象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 本次注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回購股份數量(股) 注銷股份數量(股) 注銷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
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火炬電子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編號:2023-014)。
程序,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體披露了《火炬電子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告編號:
異議的情況,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債權人向公司提出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
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據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標
為:以 2020 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 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69%或以 2020
年凈利潤為基數,2022 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 69%;若公司層面未滿足上述業
績考核目標的,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進行回購注銷。
鑒于上述業績考核要求未成就,公司擬對激勵對象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已獲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相關人員、數量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 145 人,擬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 406,750 股;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購注銷安排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
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并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對上述 145 名激勵對象
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6,75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過戶手續。預計上述限制
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完成注銷。注銷完成后,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
更登記手續。
三、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類別 變動前 變動數 變動后
有限售條件股份 406,750 -406,750 0
無限售條件股份 458,889,729 - 458,889,729
股份合計 459,296,479 -406,750 458,889,729
注:以上變動前數據為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數據,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回購注
銷事項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激勵計劃》、限制
性股票授予協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
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
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
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就實施本次回購
注銷已經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程序,并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注銷的
原因、數量、注銷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的規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購注銷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履行必要
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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