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60 證券簡稱:常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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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鋁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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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一、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江蘇常鋁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
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發出,會議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
午 13:00 在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召開,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欒貽偉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 13 人,代表股份 435,514,333 股,占上市
公司總股份的 42.1691%。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 6 人,代表股份 435,384,033 股,
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42.1565%。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 7 人,代表股份 130,300 股,
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0.0126%。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通過現場或通訊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 2022 年度股東大會逐項審議了會議通知中的議案,并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
和網絡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決議: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5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8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5,9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5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8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5,9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5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8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5,9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5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8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5,9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案》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決結果:同意 435,458,633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對 55,7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28%;棄權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9,276,09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唐銀鋒律師、李德財律師見證了本次 2022 年度股東大
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
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
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獨立董事向股東大會作出2022年度述職報告,具體內容
詳見2023年4月29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載的《獨立
董事2022年度述職報告》。
五、會議備查文件
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常鋁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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