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203 證券簡稱:國泰環保 公告編號:2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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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國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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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國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 2023 年 5 月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情況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總股本 8,000 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發現金紅利 15 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紅利 120,000,000 元(含稅);不以公積
金轉增股本,不送紅股,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年度。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公布后
至實施前,公司股本如發生變動,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對分配總額進行調整。
一致。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80,000,000 股為基
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5.000000 元人民幣現金(含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發后
限售股、首發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
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
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可出借限售股、首發后限售股、股
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
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3.00000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
繳稅款 1.50000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 年 6 月 1 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 年 6
月 2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 年 5 月 19 日至登記日:2023 年
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調整相關參數
公司部分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承諾,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 減持
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格,如遇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
事項的,應對發行價進行相應除權除息的處理。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上述最低減持價限制亦作相應調整。調整后的 價格
為 44.63 元/股。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金惠路 398 號 8 樓
咨詢聯系人:沈家良
咨詢電話:0571-83733615
傳真電話:0571-82896399
八、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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