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30 證券簡稱:晶華微 公告編號:2023-023
杭州晶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關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晶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并于
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公司內部制度的有關規定,公司對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對本激
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根據《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
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 4 號——股權激勵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
露前 6 個月內(即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下簡稱“自查期
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范圍與程序
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書面的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
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本激勵計劃自查期
間,所有核查對象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結論
公司在策劃本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
法》及其他公司內部制度,嚴格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對接觸到內幕
信息的相關公司人員及中介機構及時進行了登記,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開披露本激勵計劃相關公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經核查,在自查期間,未發現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勵計
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或泄露本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晶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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