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龍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作為飛龍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
負責的態度,現基于獨立判斷立場,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的董
事會換屆選舉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解,我們認為公司董事候選人具備履行董事職責的任職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
職責的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
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
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
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
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孫玉福、方擁軍、侯向陽為第八屆獨立
董事候選人。
易所核準,方可與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一并經公司股東大會選舉通過后就任。
(本頁無正文,為飛龍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獨
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李培才___________
孫玉福___________
方擁軍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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