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章源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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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
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及公司《章
程》等有關規定,我們出席了崇義章源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
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謹對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關于選舉董事長、
聘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審計監察
部負責人事項發表意見:
本次董事會選舉黃澤蘭先生為公司董事長,聘任黃世春先生為公司總經理,
聘任范迪曜先生、劉佶女士、陳邦明先生、黃文先生、石雨生先生、賴昌洪先生、
徐國鉆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范迪曜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劉佶女士為
公司董事會秘書,聘任張翠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聘任劉軍先生為公司審計
監察部負責人,我們認真審查了上述人員履歷,未發現其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
司規范運作》第 3.2.2 條所規定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
或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我們認真審查了上述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工作績效等情況,認為其
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資格與能力,能夠勝任相應崗位的職責要求。
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
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
監、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審計監察部負責人事項。
(此頁無正文,為崇義章源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
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王京彬
韓復齡
王 平
崇義章源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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