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同業競爭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
司”或“吉電股份”)的獨立董事,就公司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和避免
同業競爭措施的有效性,發表如下專項意見:
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吉林能投、實際控制人國家電投及前述主體控
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關系;公司控股股東吉林能投及實
際控制人國家電投 2012 年 10 月做出的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承
諾均已履行完畢,不存在違反承諾的情形,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同業競爭事項
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王義軍 張學棟 潘桂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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