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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重拳!深交所對奧聯電子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5月12日晚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通告,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奧聯電子”)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據《關于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文件,具體紀律處分如下:
一、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光水、時任總經理傅宗朝、代理總經理蔣飚、董事會秘書薛娟華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三、對南京奧聯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孫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對外投資交易合作方胥明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處罰文件指出,奧聯電子在《回復公告》及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中公開發布的胥明軍履歷相關信息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情形。期間,奧聯電子股票交易存在異常波動情形,市場影響惡劣。
責任認定方面,處罰文件指出,奧聯電子嚴重違反了本所(指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 12 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1.3條、第8.1.1條的規定。另外,奧聯電子董事長陳光水、奧聯電子時任總經理傅宗朝、代理總經理蔣飚、董事會秘書薛娟華、奧聯電子控股孫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及奧聯電子本次對外投資交易合作方胥明軍對奧聯電子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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