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2052 股票簡稱:ST 同洲 公告編號:2023-076
(資料圖片)
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總額 74595.9694 萬股的 5.5231%。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
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有關規則的規定,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完成了
將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通過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
《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3
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對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部分
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并審議通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及《關于核
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方式對本激勵計劃中涉及的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內,公
司監事會未收到對本次擬激勵對象名單的任何異議。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
露了《監事會關于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
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3-057)。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
考核管理辦法》以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3 年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關于 2023 年股票
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
告》(公告編號:2023-062)。
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
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
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首次授予登記情況
A 股普通股股票。
獲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勵計劃
序號 姓名 國籍 職位 期權數量 票期權總 公告日公司股
(萬份) 數的比例 本總額的比例
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外籍人員
陳懷宇
HUAIYU)
董事會秘書、副總經
理
小計 1650 31.9303% 2.2119%
二、其他激勵對象
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83 人) 2470 47.7987% 3.3112%
首次授予權益數量合計(89 人) 4120 79.7291% 5.5231%
預留部分 1047.5 20.2709% 1.4042%
合計 5167.5 100% 6.92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
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總額的 10%。
預留權益比例在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時,未超過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 20%。原審議確定的首次激勵對象中有 6 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
自愿放棄參與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根據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開第
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后,擬首次授
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 95 人調整為 89 人,擬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 4190 萬份調整為 4120 萬份。調整
后,預留權益比例為 20.2709%,公司將在后續授予預留權益時,將實際授予預留權益比例控制在不超過本
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 20%。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
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發表明確意見、律師發表專業意見并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公司在指定網站按要求及時準
確披露當次激勵對象相關信息。
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
權全部行權或注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超過 60 個月。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等待期為股票期權授予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
之間的時間段。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分三次行權,對應的等待期分別
為 12 個月、24 個月、36 個月,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若是在 2023 年三季報披露
前授予,則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對應的等待期與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對應的等待
期一致,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若是在 2023 年三季報披露后授予,則預留部分的
股票期權分兩次行權,對應的等待期分別為 12 個月、24 個月。等待期內,激勵
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于擔?;騼斶€債務。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自授予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個月內的最
第一個行權期 40%
后一個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
第二個行權期 30%
后一個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個月內的最
第三個行權期 30%
后一個交易日止
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由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權益同時受行權條件約束,且行權之前不得轉讓、用于擔?;騼斶€債務
等,若屆時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的,則因前述原因獲得的權益同樣不得行權。
在上述約定期間內因行權條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或遞延至下期行
權,并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各
行權期結束后,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權,公司將予以注銷。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激
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獲授
股票期權: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
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
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
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
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發生上述第(1)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已
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某一激勵對象發生上述第(2)
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該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
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3)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考核年度為 2023—2025 年的三個會計年
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期 業績考核目標
第一個行權期 公司 2023 年營業收入不低于 32000 萬元
第二個行權期 公司 2024 年營業收入不低于 41600 萬元
第三個行權期 公司 2025 年營業收入不低于 54000 萬元
注:上述“營業收入”以經審計的合并報表所載數據為計算依據。
如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目標時,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行權的股
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4)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并依據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確定其行權比例。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按照 S
(卓越)、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五個考核等級進行
歸類,并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具體如下:
考核評級 S-卓越 A-優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個人層面行權比例 100% 100% 100% 70% 0%
如果公司層面業績考核達標,激勵對象當年實際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個人
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數量×個人層面行權比例。
激勵對象按照個人當年實際行權數量行權,考核當年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
由公司注銷。
三、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與公司前次公示情況一致性的說明
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原審議確定的首次激勵對象中有 6 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
愿放棄參與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根據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
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3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意公
司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后,擬首次授予
的激勵對象人數由 95 人調整為 89 人,擬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 4190 萬份
調整為 4120 萬份。
除上述調整之外,本次實際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均為在公司內部 OA 系
統上公示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中確定的人員,與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股
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日)》相一致。
四、本次激勵計劃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
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公司選擇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來計算股
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并于首次授予日用該模型對授予的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
測算。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對各期會計成本
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 需攤銷的總費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權數量(萬份) (萬元) (萬元) (萬元) (萬元) (萬元)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計,本激勵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
所影響。但同時本激勵計劃實施后,將進一步提升員工的凝聚力、團隊穩定性,
并有效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從而提高經營效率,給公司經營業績和內在價值
的長期提升帶來積極促進作用。
上述結果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行權
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權益數量有關,上述費用攤銷對公
司經營成果的影響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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