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精達特種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
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
法規及《銅陵精達特種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的《關于同意控股子公
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現就該議案
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恒豐特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豐特導”)申請
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方案符合公司總體戰略布局,能夠有效地促進公
司和恒豐特導共同發展,有利于規范公司治理運作及拓寬融資渠道,提升公司及
恒豐特導的持續盈利能力及核心競爭力,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且不存在損害公司
股東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恒豐特導申請公開發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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