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資料圖)
對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書面審核意見
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要求,我們作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在
認真審核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報告》后,發表書面審核意見如下:
(1)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
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
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本報告期內的經
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任何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
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3)在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報告》編制和審
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以下無正文,下頁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簽字頁)
監事簽字:
陳昭菲 張 柯
黃杰輝 劉 靜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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