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廣電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作為上海廣電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
等有關要求,我們本著對公司及全體股東、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對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基于獨立、客觀判斷的原則,發
表獨立意見如下:
全資子上海通用廣電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1,176.44 萬元;為全資子公司安奕極
電氣工業系統(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4,929.82 萬元;為全資子公司澳通韋爾
擔保余額為 44.62 萬元;為控股子公司安奕極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貸款,尚未歸還余額為 3,470 萬元;極奕開關(上海)有限公司為上海安奕極企
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1,000 萬元。公司對外擔保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
司章程》及制度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和決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的情況。
獨立董事:葛光銳、朱黎庭、呂巍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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