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資料圖】
一、上期審計報告中非標準審計意見所涉及事項在本期消除情況的
專項說明…………………………………………………………第 1—2 頁
關于對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涉及事項在 2022 年度消除情況的專項說明
天健函〔2023〕418 號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托,審計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工科技公司)2022 年度的財務報表,并出具了標
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天健審〔2023〕1798 號)。精工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本所審計,并由本所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
計報告》(天健審〔2022〕1078 號)(以下簡稱上期審計報告)。根據《監管
規則適用指引——審計類第 1 號》相關要求,現將精工科技公司有關情況說明如
下:
一、上期審計報告中強調事項段所涉及事項
如上期審計報告中“強調事項”段所述,精工科技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功集團公司)由于資金出現流動性困難,造成債券等不能按
期兌付本息,于 2019 年 9 月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申請并被裁
定受理。精功集團公司所持精工科技公司全部 141,809,800 股股份(占精工科技
公司總股本的 31.16%)已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截至上期審計報告批準報出
日,精功集團公司破產重整程序尚未完結,所持精工科技公司股份尚未解凍,未
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二、上期審計報告中強調事項段所涉及事項在本期消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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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計劃》。根據《精功集團等九公司重整計劃》,中建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中建信公司)將支付重整投資對價 118,492.84 萬元取得精功集團公司持
有的精工科技公司 13,650.24 萬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總股本的 29.99%),
該等股份將全部轉入中建信公司之全資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精功集團公司持有精工科技公司的剩余 530.74 萬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總股
本的 1.17%)將置入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精功集團有限公司等
九公司破產重整服務信托 1 號(以下簡稱服務信托 1 號)。
凍結。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精功集團公司持有的精工科技公司 530.74 萬股
股份已過戶至服務信托 1 號并完成了登記手續,精功集團公司持有的 13,650.24
萬股股份已過戶至中建信(浙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師事務
所已收到重整投資對價 118,492.84 萬元。
股份過戶后,精功集團公司不再持有精工科技公司的股份,中建信(浙江)
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精工科技公司 13,650.24 萬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
總股本的 29.99%,成為精工科技公司控股股東,精工科技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
為方朝陽。
至此,精工科技公司上期審計報告中非標準審計意見所涉及事項已消除。
特此說明。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朱國剛
中國·杭州 中國注冊會計師:李達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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