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14 證券簡稱:永新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0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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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開的第八屆
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簡述及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
辦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
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
進行核實并出具了核查意見。
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
次擬激勵對象名單的異議,無反饋記錄。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監事會披露了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
情況說明》。
《關于<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的議案》、《關于<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
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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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關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
自查報告》。
七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進行核實并發表核查意見。
有關規定,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
確認,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為 2020 年 9 月 15 日。
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因實施 2020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為 3.94 元/股。
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達成情況的議案》,同意為符合解除限售條
件的 12 名激勵對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 312 萬股。
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及回
購數量的議案》,因實施 2021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為
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達成情況的議案》,同意為符合解除限售條
件的 12 名激勵對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 374.40 萬股。
二、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說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開 2022 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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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4.00 元(含稅),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本。前述事項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實施完畢,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巨
潮資訊網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情況
根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規定的調整方法和調整程序,現對
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作如下調整:
派息:P=P0-V
其中:P 0 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 仍須大于 1。
調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 P=P0-V=2.87-0.40=2.47 元/股。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對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相關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鑒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實施完畢,公司
本次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
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相關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同意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權激
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格由 2.87
元/股調整為 2.47 元/股。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調整限制性股票激勵回購價格事宜進行了核查,認為:
經核查,鑒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實施完
畢,公司本次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相關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同意公司董事會根
據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
格由 2.87 元/股調整為 2.4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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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調整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
調整的程序、價格符合《管理辦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
定。
五、備查文件
計劃之回購價格調整相關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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