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創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簡稱:協創數據 股票代碼:300857 獨立財務顧問: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是否存在
該事項
序號 事項 備注
(是/否/不
適用)
上市公司合規性要求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否被注冊會計師出
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
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上市后最近 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
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是否為激勵對象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
助
激勵對象合規性要求
是否包括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員工,
如是,是否說明前述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必要性、合理
性
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
當人選
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
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情形
激勵計劃合規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
的股票總數累計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20%
單一激勵對象累計獲授股票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激勵對象預留權益比例是否未超過本次股權激勵計劃
擬授予權益數量的 20%
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合計持股 5%
以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員工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職務、
獲授數量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起計算是否未超過 10
年
股權激勵計劃披露完整性要求
(1)對照《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逐條說明是否
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實行股權激勵以及激勵對象不得參
是
與股權激勵的情形;說明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會否導致
上市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2)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是
(3)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
本總額的比例;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予的權益數量
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
是
留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權益總額的比例;所有
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
計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20%及其計算方法的說明
(4)除預留部分外,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的,應當披露其姓名、職務、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
是
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比例;其他激勵對象
(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
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比例;以及單個激勵對象通過
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票累計
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 1%的說明
(5)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或者授權日的確定
是
方式、可行權日、鎖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及其
確定方法。未采用《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方法確定授予價格、行權價格的,應
是
當對定價依據及定價方式作出說明,獨立董事、獨立財
務顧問核查該定價是否損害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
發表意見并披露
(7)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擬分次授出
權益的,應當披露激勵對象每次獲授權益的條件;擬分
期行使權益的,應當披露激勵對象每次行使權益的條
件;約定授予權益、行使權益條件未成就時,相關權益
不得遞延至下期;如激勵對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
是
員,應當披露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績效考核指標;披露
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績效考核指標的,應當充分披露所
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
勵計劃的,后期激勵計劃公司業績指標如低于前期激勵
計劃,應當充分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當中,
應當明確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勵對象 是
不得行使權益的期間
(9)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行權價格的調整
方法和程序(例如實施利潤分配、配股等方案時的調整 是
方法)
(10)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
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及其合
是
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
績的影響
(11)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是
(12)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激勵對象發 是
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如何實施股權激勵計
劃
(13)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相關糾紛或者
是
爭端解決機制
(14)上市公司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不
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承諾;激勵
對象有關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導致不符合授予權益或者行使權益情況下全部利 是
益返還公司的承諾。上市公司權益回購注銷和收益收回
程序的觸發標準和時點、回購價格和收益的計算原則、
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績效考核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指標是否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是否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取的對
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限售期、歸屬期、行權期合規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類)授權登記日與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間
的間隔是否少于 1 年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
股票總額的 50%
限制性股票(二類)授予日與首次歸屬日之間的間隔是
否少于 1 年
各期歸屬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
額的 50%
股票期權授權日與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是否少
于1年
股票期權后一行權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權期
的屆滿日
股票期權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
對象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 50%
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中介機構專業意見合規性要求
獨立董事、監事會是否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上市
東利益發表意見
上市公司是否聘請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并按照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表專業意見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實
是
行股權激勵的條件
(2)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是否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
是
法》的規定
(3)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議、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是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
(4)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是否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
是
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履行
是
信息披露義務
(6)上市公司是否為激勵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否
(7)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
否
股東利益和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8)擬作為激勵對象的董事或者與其存在關聯關系的
是
董事是否根據《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回避
(9)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是
上市公司如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所發
要求
審議程序合規性要求
董事會表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董事是否回避表
決
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股東是否擬回
避表決
本公司保證所填寫的情況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并承擔因所填寫情況有誤所
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協創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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