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弘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資料圖】
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事項
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規定,作為江蘇弘
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我們的獨立判斷,就公
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
易,關聯交易定價公允,結算方式符合行規,不存在公司向關聯方輸送利益、轉
移資源和義務的情形。本次關聯交易不影響公司獨立性,亦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依賴該類關聯交易的情形。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本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
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江蘇弘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十屆董事
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之用)
江蘇弘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包文兵:
王廷信:
馮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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