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051 證券簡稱:寧波聯合 編號:2023-005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
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2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
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低于 30%的簡要原因說明:公司 2022 年度擬分配的
現金紅利總額占當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 24.88%,低于 30%。主要原
因是基于長遠穩健發展和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考慮,努力為公司住宅項目開發建
設和獲取新開發項目提供資金保障。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定,母公司 2022 年度實現凈利潤
-135,500,034.56 元,加: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分配利潤 1,392,785,821.76
元;本年度末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 1,257,285,787.20 元。本公司本年度
擬以 310,880,000 股總股本為基數,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20 元(含稅),共
計 37,305,6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潤 1,219,980,187.20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擬派發現金分紅占 2022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例為 24.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
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如后續總股本發生變化,
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低于 30%的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上市公司盈利 149,951,753.56 元,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
占本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例低于 30%,具體原因分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
公司主營業務為熱電、房地產開發、進出口貿易業務,房地產業務是公司核
心業務之一,也是公司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的重要來源。
房地產業務為資金密集型行業,在土地獲取、項目開發等階段需要持續的資
金投入,且數額大、周期長。目前房地產企業普遍面臨銀行融資難度大、成本高,
以及項目銷售周期拉長、資金回籠速度放緩等困難,故對企業的自有資金需求與
日俱增。
(二)公司發展階段和自身經營模式
公司房地產業務的經營模式主要是通過土地競拍或股權收購方式取得項目,
進行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或合作開發。作為區域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司房地產
業務目前尚處于發展階段,目前土地儲備和獨立開發項目不夠充足的情況仍未有
根本改變。為確保公司房地產業務的持續發展,需適時獲取新的可開發項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資金需求
司股東的凈利潤 14,995 萬元,較上年減少 39.9%,主要系子公司商品房銷售收
入減少所致。
除相關子公司正在開發建設的項目,全資子公司寧波梁祝文化產業園開發有
限公司、子公司溫州銀聯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已無待開發土地,需適時獲取新的建
設用地,保持充裕的自有資金留存,是確保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
(四)公司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占當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的 24.88%,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基于長遠穩健發展和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考慮,
努力為公司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和獲取新開發項目提供資金保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的確切用途以及預計收益情況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將主要為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和新的開發用地取
得提供資金支持,力求確保上述項目的如期完工交付和相關房地產子公司的持續
開發建設,促進公司實現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護全體股東權益。
三、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7 日召開的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
司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3-003)。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東回報規劃。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對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合理性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董事會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
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和
自身經營模式、未來的資金需求及發展等各種因素,利潤分配預案的審議和決策
程序符合相關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兼顧了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和公司可持
續發展,充分考慮了公司和公司股東特別是公司中小股東的權益,符合公司長遠
利益。鑒于此,我們認為,公司本年度的現金分紅比例是合理的,我們對此不表
示異議,同意將公司《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翁國民、鄭磊、陳文強對上述利潤分配預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利潤分配、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為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情況及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事項的說明和獨立意見》詳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
(三)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7 日召開的第十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核通過了《公
司 202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 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3-004)。
四、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結合了公司發展階段、盈利水平、未來的資金需求、股東
回報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
期發展。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
實施,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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