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資料圖)
關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
鑒證報告
委托單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單位: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聯系電話:(010)85886680
傳真號碼:(010)85886690
網真號址:http://www.Reanda.com
關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鑒證報告
利安達專字【2023】第 2027 號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托,對后附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
新能科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進行了鑒證工作。
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證上〔2022〕14
號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 第 2 號——公告格式》
(深證上〔2023〕25 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編制《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提供真實、合法、
完整的實物證據、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證言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
他證據,是海新能科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鑒證工作的基礎
上,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
情況的專項報告》發表鑒證意見。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
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鑒證工作,該準則要求我們遵守中
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鑒證工作以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執行鑒證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實施了檢查會計記錄、
重新計算相關項目金額等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
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我們認為,海新能科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北京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
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 號)、《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證上〔2022〕
(深證上〔2023〕25 號)等有關規定編制。
本鑒證報告僅供海新能科公司 2022 年年度報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劉戈
中國·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王興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
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 第 2 號——公告
格式》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2022 年 7 月 15 日前曾用名“北京三聚環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如下:
一、“19 三聚Y1”可續期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8]1963 號文核準,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第一期)人民幣 333,000,000.00 元(發
行 價 格為每張面值 100 元,票面利率 7.00%),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人民幣
月 30 日到賬。
二、“19三聚Y1”可續期公司債券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切實保護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開設
了募集資金的存儲專戶,對募集資金進行管理。具體情況如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銀行南昌分行(銀行賬號:20000000267100027797792)開設專
戶,并和受托管理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與上述開戶銀行簽訂了《公開
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資金及償債保障金監管協議》。本期債券募
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凈額 307,725,300.00 元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截至
券資金 307,803,717.01 元(含利息 78,417.01 元),賬戶已注銷。
三、2022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19 三聚 Y1”兌付本息及手續
費合計 356,327,815.50 元,“19 三聚 Y1”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完成兌付兌息并摘
牌。2022 年 7 月 15 日募集資金存儲賬戶注銷。
公司 2022 年度可續期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參見附件《2022 年
度“19 三聚 Y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無。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使用
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對相關信息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
金管理違規情形。
附件1:《2022年度“19 三聚Y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附件1:
編制單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30,772.53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0.00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0.00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30,772.53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0.00%
是否已變更項目 募集資金承諾 調整后投資總 2022 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計 截至期末投資 項目達到預定可 本年度實現的 是否達到預 項目可行性是否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資金投向
(含部分變更) 投資總額 額(1) 入金額 投入金額(2) 進度(%) 使用狀態日期 效益 計效益 發生重大變化
承諾投資項目
承諾投資項目合計 - 30,772.53 30,772.53 0.00 30,772.53 -- 不適用 -- --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 無
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說明 無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及使用進展情況 無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情況 無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情況 無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無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無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無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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