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九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臨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規則》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
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現
就公司為按揭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和供應鏈金融業務提供擔保額
度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保,擔保額度不超過 170 億元人民幣,每筆擔保期限不超過 5 年,
擔保額度使用期限不超過 1 年。
提供權益購買擔保。其中,單筆《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不
超過 6 年,合作項下擔保累計額度不超過 750 億元人民幣,擔保
額度使用期限不超過 1 年。
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 135 億元人民幣,每筆擔保期限不超過 3
年,擔保額度使用期限不超過 1 年。
上述按揭業務、融資租賃業務是工程機械行業普遍采用的銷
售模式,有利于促進公司產品銷售,擴大市場份額。這兩項業務
的開展積極推動了公司產品的銷售,公司獲得了市場促銷的有力
支持。供應鏈金融業務是將金融服務向上游供應前端和下游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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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端延伸,覆蓋全產業鏈的金融服務,有利于徐工提升供應鏈的
協同性,降低運作成本。公司提供擔保及相關決策審批程序符合
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
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鑒于此,同意《關于為按揭業務、融資租賃業務、供應鏈金
融業務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
獨立董事簽字(按姓氏筆畫為序):
耿成軒 況世道 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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