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80 證券簡稱:映翰通 公告編號:2023-014
【資料圖】
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
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北
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
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對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
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擬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
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
露了《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北京映翰通網絡技
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以下簡稱“《激勵
對象名單》”)。
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員工可在公示期內通過書
面或口頭方式向公司監事會提出意見。
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監事會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對《激勵對象名
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以下簡稱“《公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北京映
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
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
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除李明先生、李紅雨女士外不包括
公司其他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監事以及外籍員工。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
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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