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548 證券簡稱:博創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3
博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期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且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博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開的第
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一、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經履行的審批程序
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
會辦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
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
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已將激勵
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后,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
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權激
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發表了獨立意見。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
董事會辦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實施 2021 年激勵
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
予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
董事就上述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
見。
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數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
格及數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國浩律師
(北京)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
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
事就上述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
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期條
件成就的議案》和《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相關
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
二、 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存在差異的說明
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 31.24 元/份調整為 20.56 元/份,數量由 624.60 萬
份調整為 936.90 萬份,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的數量由 75.40 萬份調整為 113.10
萬份。
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中 18 名激勵對象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公司將對
首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 780,000 份進行注銷。
三、 關于滿足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的說明
根據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第
一個行權期為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 12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
完成之日起 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
登記完成日為 2021 年 12 月 21 日,因此,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第一個等待
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屆滿。
行權/解除限售條件 是否達到行權條件的說明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 權條件。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
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后最近 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
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足行權條件。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
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1)2022 年營業收入(A)不低于 2020 年營業收入(B)的 160%(T) 為 14.67 億元,高于 2020 年營
(2)根據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 R=考核期合計營業收入(A)/ 2020 業收入 7.77 億元的 160%,本
年營業收入(B)/目標值(T),依據下表的標準系數來確定公司層面 期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的標準
本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 系數為 1。
任一年
R≥ 100%>R 90%>R 80%>R R<
業績完
成情況
公司層
面標準 1 0.9 0.8 0.7 0
系數
激勵對象的考核評級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激勵 優秀,滿足行權條件。
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現行有關制度組織實施,并依照激勵對象
的考核結果確定其行權比例以及具體的可行權數量。
考核評級 優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結果(S) S≥85 分 S<60 分
個人層面標準
系數
綜上所述,公司認為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第一個
行權期可行權條件已滿足。根據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相關授權,公司
董事會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的相關事
宜。
四、 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安排
可行權的 剩余尚未
姓名 職務
股票期權 行權數量
鄭志新 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75,000 225,000
中層管理人員(含控股子公司)
(49 人)
技術/業務骨干人員(含控股子公司)
(84 人)
合計 2,147,250 6,441,750
完成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具體行權事宜需待自主行權審批手續辦理完
畢后方可實施)。若在行權前公司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
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股票期權價格和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 30 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預約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 10 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五、 行權專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所募集
資金存儲于行權專戶,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六、 激勵對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安排和繳納方式
激勵對象繳納個人所得稅所需資金由激勵對象自行承擔,激勵對象需繳納的
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為繳納。
七、 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處理方式
未行權或未全部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轉入下個行權期,該部分股票期權自動失
效,由公司注銷。
八、 本次激勵計劃部分成就對公司的影響
如 果 本 次可 行 權股 票 期權 2,147,250 份全 部 行權 ,公 司凈 資 產將 增 加
元。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也將受到影響和攤薄,具體影響數據以經
會計師審計的數據為準。以上情況不會對公司經營能力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權定價模型確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
公允價值,并在股權激勵計劃等待期開始進行攤銷。本次采用自主行權模式對期
權估值方法及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實質影響。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會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行權完成后,公司股權分
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九、 公司參與股權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 5%以上股東在公告
前 6 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公司參與股權激勵的高級管理人員鄭志新在公告前 6 個月內沒有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
十、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通過核查激勵對象的離職情況和績效考核情
況后,一致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
個行權期的自主行權手續。
十一、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期條件成就,董事會審議程序
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獨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為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行
權期的自主行權手續。
十二、 監事會意見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行權資格合法有效,滿足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設定的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同意公司為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辦理第一個
行權期的自主行權手續。
十三、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行權相關條件已成就,本次行
權事項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
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尚
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
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本次行權的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博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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