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關于益海嘉里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投資與衍生品投資情況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建投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益
海嘉里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海嘉里”或“公司”)持續督導的
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管指引第 13 號——保薦業務》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益海嘉里
證券投資與衍生品投資情況進行了審慎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證券與衍生品投資審議批準情況
經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一屆監事
會第十九次會議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開的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的《關于開展 2022 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生產經
營需要,為防范和控制匯率、利率風險,進一步提高應對匯率、利率波動風險的
能力,增強財務穩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預計最高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20%。
經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一屆監事
會第十九次會議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開的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的《關于開展 2022 年度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生
產經營需要,為規避市場價格波動風險,保證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性和可持續
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 年度申請利用商品期貨市場的風險對沖功能,開展
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業務交易的品種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相關的主要期
貨品種。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占用的可循環使用的保證金最
高額度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30%。
二、 2022 年度公司套期保值情況
期末占用額度金額占
套期保 額度 期末占用額度 公司報告期末歸屬于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值類型 (億元) 金額(億元) 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
產的比例
外匯套
期保值
期貨套
期保值
三、 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分析
公司進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遵循穩健原則,不進行以投機為目的 的外 匯交
易,所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 托,
以規避和防范匯率風險為目的。但是進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也會存在一定 的風
險,主要包括:
的情況下,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支出的成本可能超過預期,從而造 成公
司損失;
由于員工操作失誤、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在辦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過程中 造成
損失;
司套期保值盈利從而無法對沖公司實際的匯兌損失,將造成公司損失。
公司進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不以投機、套利為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
規避原料、產品、油脂等價格波動對公司帶來的影響,但同時也會存在 一定的
風險:
價格波動風險,造成交易損失。
令,如投入金額過大,可能造成資金流動性風險,甚至因為來不及補充保證金而
被強行平倉帶來實際損失。
生由于內控體系不完善造成的風險;
等價格周期波動,場外交易對手出現違約而帶來損失;
交易系統非正常運行,使交易指令出現延遲、中斷或數據錯誤等問題,從而帶來
相應風險。
區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引起市場波動或無法交易帶來的風險。
四、 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為了應對衍生品業務的上述風險,公司通過如下途徑進行風險控制:
原則、審批權限、業務流程、保密制度、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
析,實時關注國際國內市場環境變化,適時調整經營、業務操作策略,最大限度
地避免損失。
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托,不得進行投機交易,并嚴格按照《套期保值業務
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業務操作,有效地保證制度的執行。
機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保證公司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開展的合法性。
況及盈虧情況進行審查,并嚴格按照《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業務
操作,有效地保證制度的執行。
續對套期保值的規模、期限進行優化組合,確保公司的利益。
照
公司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規定下達操作指令,根據審批權限進行對應的操作。
公司將合理調度資金用于套期保值業務。
并結合公司實際指導具體業務操作,同時加強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套
期保值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
定期對套期保值業務的規范性、內控機制的有效性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用情況及盈虧情況進行審查,并嚴格按照《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
業務操作,有效地保證制度的執行。
五、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 2022 年度證券與衍生品投資情況的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 2022 年度證券與衍生品投資情
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經核查,2022 年公司未進行證券投資,僅開展了外匯 套期保
值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我們認為,公司用于外匯套期保值和期貨套期保值 業務
的資金來源于公司的自有資金以及公司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 金,
未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開展。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益海嘉里金龍魚糧油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要求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和期貨 套期
保值業務,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未出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 為,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公司證券與衍生品投資情況未有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
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之情形,符合《益海嘉里 金龍
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益海嘉里金龍魚糧油食 品股
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與衍生品投資情況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賀星強 鐘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