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
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審閱了董事會提供的相關資
料,并基于自身的獨立判斷,就下列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獨立意見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盈方微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盈方微”)提
供的擔保是為了滿足其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求,方便其籌措資金,提高融資
效率。目前,上海盈方微經營狀況良好,相關擔保的風險可控。本次擔保額度預
計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各項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
股東利益的行為。因此我們同意為上海盈方微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事項,并同意將
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洪志良、李偉群、羅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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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