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348 證券簡稱:文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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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債代碼:113537 轉債簡稱:文燦轉債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開的第
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銷部分
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
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
公司將回購注銷 3,000 股限制性股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回購
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
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
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
繼續實施,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
本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
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
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
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
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
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
及復印件。
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一)債權申報登記地點: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大道 125 號文燦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二)申報時間:2023 年 3 月 17 日起 45 天內,9:30-11:30;14:00-17:00(雙
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聯系人:黃凌輝
(四)聯系電話:0757-85121488
特此公告。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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