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751 證券簡稱:*ST易尚 公告編號:2023-02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他風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25),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開市起被實
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
年修訂)》第 9.3.11 條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 修訂)》第 9.3.5 條規定:“上市
公司因出現本規則第 9.3.1 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應當在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當年會計年度結
束后一個月內,披露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該年年度報
告前至少再披露兩次風險提示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
險公司應當在首次風險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報告披露前,每十個交易日披露一
次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應當披露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敬請廣
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具體情形 是否適用(對可能觸及的打勾)
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 不適用。根據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
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 1 億 預溝通情況,目前公司未觸及任一情
元; 形。
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
負值;
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
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
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一、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他
風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編號:2022-025),鑒于公司聘請
的亞太(集團)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簡稱 “亞太”)對公司 2021
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亞太對公司 2021 年度內部控制
鑒證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及“其他風險警
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 年修訂)》第 9.3.11 條規定,“上
市公司因觸及本規則 9.3.1 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
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 1 億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 1 億元;(二)
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 末凈資產為
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 報
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符合第 9.3.7 條的規定,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
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條的規定,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
同意。
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現上述規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將面臨終止上市的
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歷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2 月 16 日、3 月 4 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2023-010、2023-015)
提示相關風險。
四、其他說明
(公告編號:2023-005),
本次業績預告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就業績預告有關事項與年度審計會計
師事務所進行了預溝通,截止目前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報告期業績預告數據
內容不存在分歧。公司 2022 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司 2021 年度審
計報告所涉事項,公司正在積極推動消除中。最終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
審計的《2022 年年度報告》為準。
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
《證
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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