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對外擔保
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
(相關資料圖)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
若干問題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
的監管要求》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作為浙江華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本著認
真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東及
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現就核查情況作如下
專項說明并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通過仔細核對公司財
務報表及中匯會計師(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匯會專【2023】0906 號《關于
浙江華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的專
項審核說明》,我們對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之間的資金往來情況進行了
專項核查。
經核查,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能夠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將資金直接或間接提
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的情形。
二、關于公司 2022 年度對外擔保情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 2022 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 2022 年度擬為子公司杭州華
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華聚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聯生絕緣材料有限公司、
揚州麥斯通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華聚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中驥汽車有限
公司、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華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華正新材料有
限公司及在擔保有效期內新成立的其他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 400,000 萬元人民
幣的擔保。該事項已經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召開的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
我們對公司報告期內的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核和監督,經核查:
其他對外擔保情況,也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
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
規擔保行為,亦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并范圍內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 102,031.23 萬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經審計凈
資產的 60.75%。
經核查,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能夠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與規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對對外擔保的有關規定,公司發生的擔保事項均基于公司及
子公司業務發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促進公司整體持續穩定發展,決策和審批程
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夠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損
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楊維生、章擊舟、陳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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