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39 證券簡稱:航宇科技 公告編號:2023-007
貴州航宇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貴州航宇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開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 15 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 10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公司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
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擬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及核查情況如
下:
一、公示情況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的形式對本次激勵對象的姓名、所屬部門及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 10 天,公
司員工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書面或郵件方式向公司監事會提出意見。
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
市規則》”、《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對象進行
了核查,并將有關情況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
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次
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為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激勵對象
中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條
件,其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貴州航宇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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