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208 證券簡稱:東材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1
轉債代碼:113064 轉債簡稱:東材轉債
(相關資料圖)
四川東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注銷原因
根據四川東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材科技”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
“本激勵計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 2 名激勵對象因
個人原因離職而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1 名激勵對象因擔任公司監事而不再具備
激勵對象資格,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回購注銷上述 3 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 43.55 萬股。
? 本次回購注銷股份的具體情況
回購股份數量(股) 注銷股份數量(股) 注銷日期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
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
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
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象的姓名和職務通過內部 OA 系統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
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
辦理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
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
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會披露了《關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
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
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劃首次授予結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日為 2020 年 7 月 22 日。
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本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事項。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1-069)。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
除限售手續并上市流通,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共 112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數量合計 856.05 萬股,占當時公司股本總額 89,818.6112 萬股的 0.95%。
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
回購數量和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
立董事對前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議案發表了核查意見。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二、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價格及資金來源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
中 2 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而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1 名激勵對象因擔任公
司監事而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董事會審議決定回購注銷上述 3 名激勵對象已獲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 43.55 萬股。
鑒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權益分派、2021 年年度權益分派分別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和 2022 年 6 月 21 日實施完畢,根據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相關規定,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量調整為 43.55 萬股,回購價格調整為 1.54 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事項應支付的回購價款為 67.07 萬元,全部為公司
自有資金。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
海分公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賬戶號碼:B882336626),并向中國結算上
海分公司遞交了本次回購注銷相關申請,預計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
完成注銷,公司后續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 916,951,112 股變更為 916,515,612 股,
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 本次變動后
股份類型
股份數量 比例 (+/-) 股份數量 比例
有限售條件股份 28,530,500 3.11% -435,500 28,095,000 3.07%
無限售條件股份 888,420,612 96.89% 888,420,612 96.93%
股份總數 916,951,112 100.00% -435,500 916,515,612 100.00%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
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同時,本激勵計劃將繼續按照法規要求執行。
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符
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
股票授予協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
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
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注
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
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
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對公司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購注銷相關事項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
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六、備查文件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關于四川東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購注銷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四川東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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