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
(資料圖片)
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獨立董事,已預先對公司擬提交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的《關于日常關聯
交易的議案》資料進行了充分的審查。我們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
的態度,經過仔細的核查,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上述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
見如下:
一、《關于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與關聯方 AKG 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正常業務往來,也是繼以往業務
的持續合作。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遵循市場定價原則,交易價格公
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業務不會
因上述關聯交易對關聯方形成重大依賴,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同意將《關于日
常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董事應回避表決。
獨立董事:陳明、宋思勤、趙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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