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生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之核查意見
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生益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益電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
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生益電子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
理的情況進行了審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見。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生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7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
通股股票16,636.4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2.42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
幣206,624.0880萬元,發行費用總額9,130.1959萬元(不含稅),扣除發行費用
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97,493.8921萬元。該募集資金已經華興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驗資報告》(華興驗
字【2021】21000250047號)。
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并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
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生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
書》以及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調整部分募
集資金投資建設項目內部投資結構和投資總額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8),
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投資于以下項目:
序 項目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項目名稱
號 (萬元) (萬元)
東城工廠(四期)5G 應用領域高速高密印
制電路板擴建升級項目
合 計 400,226.42 197,493.89
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據公司募集資金的使
用計劃,公司的部分募集資金存在暫時閑置的情形。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在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正常實施進度的情況下,公司擬
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 投資目的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和使用,保障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據《上市公
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
等相關規定,合理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降低公司財務費用,
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嚴格遵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
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僅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產品
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各種存款、理財產品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等
保本型產品,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
(三) 投資額度及期限
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計劃使用不超過人
民幣8.50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
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歸還至募
集資金專戶。
(四) 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的12個月內有效。
(五) 實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的12個月內,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授
權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
組織實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
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
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七) 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于補足募
投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并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
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
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運轉,亦不
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同時,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
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五、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在保證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
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8.50億元的暫時閑置資金進
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各
種存款、理財產品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等保本型產品。在前述額度
及期限范圍內,公司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50億
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
益,不存在損害公司以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
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監事會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50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3月9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
過的《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
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
等有關規定,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現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
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
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50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六、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本次現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
過一年的各種存款、理財產品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等保本型產品,
該類投資產品主要受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
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辦理相關現金管理
業務;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投資產品運作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
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公司審計部為現金投資產品事項的監督部
門,對公司現金投資產品事項進行審計和監督;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
金使用和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
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已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以及公司的《募集資金管
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況,不會影響公司
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實施。
基于以上意見,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
理的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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