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
、《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
我們作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現對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公司章程》的有關規
定,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履職能力和條件。孟睿先生未曾受過
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非失信被執行
人。
的規定,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聘任孟睿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張金隆、西小虹、余明桂、袁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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