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意見
(資料圖片)
本人作為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本公
司”)獨立董事,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
《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在認真審查了公司第八屆
董事會 2023 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關于為
所控制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議案》等相關資料,并聽取有關說明后,現發表獨立
意見如下:
司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
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發現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
易所懲戒情況。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專業經驗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發展。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關規定,同意聘任孫關富先生為公司執行總裁,同意聘任車松巖先生為公司高級
副總裁、齊三六先生為公司副總裁。
需求,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本次擔保是為了滿足所控制企業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
需要,符合公司整體經營發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擔保事項的審議及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本獨立董事將嚴格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監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
程的規定做好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簽字頁)
李國強 趙 平 戴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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