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54 證券簡稱:萬潤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0號
【資料圖】
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銀行等外部機構
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擔保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銀行等外部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情況概述
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萬潤科技”)分別于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銀行等外部機構申請綜合授信
額度及擔保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銀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伙伴
等外部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20 億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
額度),綜合授信額度項下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承兌匯票及貼現、融資
性保函、票據池、信用證、融資租賃、外匯衍生產品等;同意公司對子公司、子
公司對公司及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15 億元(不含已生效
未到期額度),其中:子公司對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 8 億元、公司及子公
司對資產負債率 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 6.5 億元、公司
及子公司對資產負債率超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 0.5 億元;在預
計擔保總額度范圍內,公司對子公司、子公司對公司及子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額
度可以調劑使用,相關擔保事項以正式簽署的擔保協議為準;對同一融資業務提
供的擔保額度不重復計算。當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時,該控股子公司的其
他股東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擔保或者提供反擔保。
在年度總授信及擔保總額內,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具體授信及
擔保事宜、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和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
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進行調劑,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的代理人
辦理授信和擔保事宜、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在《證券時報》
《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銀行等外部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擔保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
二、申請借款、授權及擔保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長江萬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萬潤”
或“債務人”)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武漢分
行”)簽署了《中信銀行“信 e 融”業務合作協議》及《保函授信額度協議》,
長江萬潤向中信銀行武漢分行申請:(1)人民幣 1,000 萬元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2)人民幣 1,000 萬元的保函授信額度,前述期限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同時,
公司與中信銀行武漢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由公司為長江萬潤本次申請
流動資金貸款及保函授信額度向中信銀行武漢分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任一時點
公司向中信銀行武漢分行提供擔保的融資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0 萬元,具
體擔保金額以實際發生額為準。
上述擔保事項在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的額度范圍內,并已經公司總裁
辦公會審議通過。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湖北長江萬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9 年 9 月 16 日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0,000 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革新大道 388-1 號
法定代表人:金平
股權結構:公司持有 100%股權,系公司一級全資子公司。
主營業務:主要從事 LED 照明應用相關業務及貿易業務。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項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經審計)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審計)
資產總額(元) 49,643,822.27 33,561,757.75
負債總額(元) 30,972,295.55 17,733,069.58
凈資產(元) 18,671,526.72 15,828,688.17
項目 2021 年度(經審計) 2022 年 1-9 月(未審計)
營業收入(元) 27,240,803.31 1,531,028.54
利潤總額(元) 381,371.54 -4,052,762.01
凈利潤(元) 564,581.90 -2,842,838.55
上述被擔保人無外部評級,且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保證合同主要內容
保證人(甲方):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乙方):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
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
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
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自債務人依具體業
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
單獨計算。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以主合同約定為準。但按法律、法規、規章規
定或依主合同約定或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或主合同
雙方當事人在主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協議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則主合同債務提前
到期日或延長到期日為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如主合同約定債務人分期清償
債務,則最后一筆債務到期之日即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處于有效期內的擔保總額為 195,700 萬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為 50,383 萬元,占公
司 2021 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 30.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
供的擔保總余額為 0 元。
上述擔保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
失之情形。
六、備查文件
《中信銀行“信 e 融”業務合作協議》《保函授信額度協議》《最高額保
證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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