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資料圖片)
(修訂稿)
二〇二三年三月
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一、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 88,000.00 萬元(含本數),
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如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公司實際償還相應銀行貸款的進度不一致,
公司將以自有資金先行償還,待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在相關法律
法規許可及股東大會決議授權范圍內,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所需金
額等具體安排進行調整或確定。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使用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必要性
別為 51.82%、52.64%、58.98%和 49.16%。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資產總
計 889,079.28 萬元,負債合計 460,739.77 萬元,其中短期借款為 147,028.25
萬元,長期借款 152,568.79 萬元。公司償債壓力較大,不利于長期經營戰略的
實施和財務風險的控制,進而會影響企業的未來發展能力。
為 0.95、0.84、0.68 和 0.62,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流動比率,公司短期償債能力
低于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有利于優化公司財務結構,降低公
司的資產負債水平,降低財務費用,降低財務風險。
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市政集團持有公司股權比例為 20.49%。本次市
政集團擬全額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增加對公司持股比例,穩固
公司控制權,表明了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前景抱有信心,同
時也為公司未來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有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進而實現公司股
東利益的最大化。
(二)使用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具備可行性。募集資金到位后,可進一步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財務風險;
營運資金的補充可有效緩解公司經營活動擴展的資金需求壓力,確保公司業務持
續、健康、快速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等監管部門關于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有關規定,
建立了規范的公司治理體系,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內控制度,并在日常生產經
營過程中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三、 本次募集資金對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償還
銀行貸款,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的資本結構將得到進一步優化,資金
實力將得到進一步增強,抗風險能力與核心競爭力也將相應提升,對公司經營管
理有積極的促進作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將為公司產業布局和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一方面,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資產和凈資產規模將得以提高,有效增強公司
的資本實力;同時,公司資產負債率得以降低,有利于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財務
風險,增強抗風險能力。
四、 結論
綜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募集資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
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公司發展需要,投資項目效益良好。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的實施,將有助于鞏固公司的市場地位,增強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有利于公司可
持續發展,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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