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相關資料圖)
關于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
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獨立意見
華潤潤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擬以現金方式向合肥立方制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公司”或“立方制藥”)子公司安徽立方藥業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方藥業”或“標的公司”)增資,增資完成后,華潤潤
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立方藥業 51%的股權,上市公司持有立方藥業
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已由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
下簡稱“中銘評估”)進行評估,并出具《安徽立方藥業有限公司擬增資擴股事
宜涉及的該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報告》
(中銘評報字[2023]第 9007 號)
(以
下簡稱“《評估報告》”)。我們作為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公司本次評估的相關材
料,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并經審慎分析,對本次交易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
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發表如下
意見:
評估機構的中銘評估具有證券期貨相關資產評估業務資格。本次評估機構的
選聘程序合法合規,評估機構及其經辦人員與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現實的及預
期的利益或者沖突,其進行評估符合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和要求,具有充分
的獨立性。
根據《評估報告》,上述報告的評估假設前提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規定、遵循
了市場的通用慣例或準則、符合評估對象的實際情況,評估假設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評估目的是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價依據,評估機構實際評估的
資產范圍與委托評估的資產范圍一致。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實施了相應的評估
程序,遵循了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公正性等原則,運用了合規且符合資產
實際情況的評估方法,選用的參照數據、資料可靠;資產評估價值公允、準確,
評估方法選用恰當,評估結論合理,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相關性一致。
評估機構對本次實際評估的資產范圍與委托評估的資產范圍一致。評估機構
在評估過程中實施了相應的評估程序,遵循了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公正性
等原則,評估結果客觀、公正地反映了評估基準日評估對象的實際情況,評估方
法選擇恰當,評估結果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選聘的評估機構具有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合理,評
估方法選取得當,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具有相關性,評估定價公允。
特此說明。
(此頁無正文,為《合肥立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評估機構的獨
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
允性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署:
周世虹:
楊模榮:
李進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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