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566 證券簡稱:激智科技 公告編號:2023-009
寧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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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開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公司計劃使用不低于人民幣 3,000 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5,000 萬元(均含本數)
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
權激勵。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及 4 月 30 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
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5)、《回購報告書》
(公告編號:2022-038)、
《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2-039)。
一、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計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
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635,027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4%,最高成交價為 16.50
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4.66 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 9,937,385.08 元(不
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均符
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
十八條、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
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
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月 22 日、4 月 25 日、4 月 26 日、4 月 27 日、4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
為 11,479,357 股。公司每 5 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
發生之日前 5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2,869,839 股)。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
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
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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