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蘭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深圳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
(資料圖片)
獨立董事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中蘭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
見:
一、關于公司簽訂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管理層及董事會對該事項進行了全面、審慎、綜合地
評估后作出決定,公司與陜西德啟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啟環保”)簽訂
的《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事項是基于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本次關聯交易
事項表決程序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此次關聯交易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造成重大不利影
響。因此,我們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事項,是結合公司發展需求及募集資金的實
際使用情況,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運營管理效率,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此次公司變更募集資金專戶,未改變
募集資金的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因此,我們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
集資金專戶事項。
三、關于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好、風險較低的銀行理財
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
未對公司資金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
我們同意公司在確保資金安全性和流動性,且不影響公司日常運營的基礎上,使
用不超過人民幣 30,000 萬元(含本數)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獨立董事:劉建國、任兆成、馮成亮、劉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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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