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
判斷的立場、審慎、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議案
進行了事前審查,并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考慮了公司所處行業和發展階段、發展戰略、財務狀況、
資金需求等情況,論證分析切實、充分,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
股東利益的情形。
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工作的實際需要,有利于推進本次
發行的順利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斷,我們同意將《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
告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
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七董事會第
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簽字:
王 軍 肖 勇 楊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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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