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決議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證券代碼:002667 證券簡稱:鞍重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0
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一、 會議召開及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 2023 年 2 月 22 日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2023 年 2 月 22 日的交易
時間,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三樓會議室(鞍山市鞍千路294號)
《上市公司股
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證券時報》、
《上海證券報》
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決議
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了《關于召開 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通知》。
(二)、會議出席情況
通過現場(或授權現場代表)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共計 6 名,代表有表決權的
股份數為 57,247,388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5217%。
(1)現場投票情況:通過現場(或授權現場代表)投票的股東 4 名,代表
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 57,209,888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5217%。
(2)網絡投票情況:通過網絡和交易系統投票的股東 2 名,代表有表決權
的股份數為 37,5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54%。
通過現場(或授權現場代表)和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 2 名,代表有表決權
股份數 37,5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比例為 0.0154%。其中:通過現場
投票的中小投資者 0 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54%。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
案:
表決結果:同意 57,236,288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棄權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26,40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投資者所
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70.40%;反對 11,10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投資者所
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9.60%;棄權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決議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席本次會議的人員以及本次會議召集人的主體資格、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
結果均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
《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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