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相關資料圖)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作為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
立董事,我們對公司提交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的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審
議,現基于獨立判斷立場,對公司有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
《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該報告考慮了公司所處行業和發展階段、發展戰略、財
務狀況、資金需求等情況,充分論證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的背景和目
的,本次發行定價的原則、依據、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發行方式的可行性,發
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影響及擬采取的填補回報
措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該議案
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
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權人士全權辦理公司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本次發行的實際
需要,有利于推進本次發行的順利實施,未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
利益。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
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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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應建 楊中碩 張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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