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26 證券簡稱:潔特生物 公告編號:2023-007
轉債代碼:118010 轉債簡稱:潔特轉債
廣州潔特生物過濾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持股 5%以上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
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大股東及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
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股東廣州海匯財富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
簡稱“海匯財富”)持有公司股份 12,758,463 股,占公司總股本 9.09%;公司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陳長溪先生持有公司 365,194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6%。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股東自身資金需求,海匯財富擬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數
量不超過 5,740,600 股,占公司總股本 4.09%。根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
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
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海匯財富的投資期限在 60 個月以上,已獲得中國證
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成功申請了創業投資基金股東的減持政策,減持比例不
受限制。
因陳長溪先生個人自身資金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減持前提下,計劃
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 91,200 股,占公司總股本不
超過 0.065%,占其個人本次減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不超過 25%,且任
意連續 90 日內減持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減持價格將根據減持時的
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
公司近日收到股東海匯財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陳長溪出具的《關于股份
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股東身份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
IPO 前取得的及以資本公
海匯財富 12,758,463 9.09% 積 轉 增 股 本 方 式 取 得 :
股東
其他股東:5%以 IPO 前取得的及以資本公
李明智 上非第一大股東 0 0% 積轉增股本方式取得:0
的一致行動人 股
IPO 前取得的及以資本公
董事、監事、高
陳長溪 365,194 0.26% 積 轉 增 股 本 方 式 取 得 :
級管理人員
注:李明智作為海匯財富的一致行動人,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全額減持所持股份。本次減持
完畢后,李明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
第一組 海匯財富 12,758,463 9.09% 李明智為海匯財富的普
通合伙人、擔任其執行
李明智 0 0%
事務合伙人
合計 12,758,463 9.09% —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過去 12 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減持數量 減持比 減持價格區間 前期減持計劃披
股東名稱 減持期間
(股) 例 (元/股) 露日期
海匯財富 1,913,946 1.36% 2023/1/3~2023/1/6 24.32-24.89
李明智
陳長溪 36,000 0.036% 2022/6/6~2022/6/6 65.40-65.40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注:1、李明智作為海匯財富的一致行動人,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減持 491,334 股,前述減
持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東減持超 1%暨減持股
份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3-003)。本次減持完畢后,李明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員減持計劃時間屆滿暨減持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2-058)
。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 計劃減持 計劃減 競價交易 減持合理 擬減持股 擬減持
減持方式
名稱 數量(股) 持比例 減持期間 價格區間 份來源 原因
競價交易減 IPO 前取得
持,不超過: 的及以資
不超過:
海 匯 不超過: 5,740,600 股 2023/3/8 ~ 按 市 場 價 本 公 積 轉 自 身 資
財富 4.09% 大 宗 交 易 減 2023/9/7 格 增 股 本 方 金需求
股
持,不超過: 式取得的
競價交易減
IPO 前取得
持,不超過:
的及以資
陳 長 不 超 過 : 不超過: 2023/3/8 ~ 按 市 場 價 本 公 積 轉 自 身 資
大宗交易減
溪 91,200 股 0.065% 2023/9/7 格 增 股 本 方 金需求
持,不超過:
式取得的
股份
注:競價交易的減持期間為自本減持股份計劃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即
;大宗交易的減持期間為自本減持股份計劃公告之
日起 3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即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
。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
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海匯財富、李明智承諾:
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個月內,本人/本企業不轉讓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開發行前本人/本企業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
該部分股份。
海匯財富減持承諾:
①減持前提:A、本企業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已屆
滿,股份轉讓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相關規定;B、若發生本企業需向投資
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企業已經依法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②減持方式:本企業將根據需要以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
他合法的方式轉讓部分公司股票。
③減持股份的數量、期限及價格:本企業在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的鎖定期滿
后兩年內,若本企業進行減持,則每年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
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擬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首發前
股份數量的 100%。
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
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
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④減持股份的程序: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
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
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⑤未履行承諾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本企業未按照本承諾轉讓股份,除按照法
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外,本企業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公司。
海匯財富的其他承諾:
若本企業違反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時作出的任何公開承諾,本企業將在
股東大會及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
并向全體股東及其它公眾投資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關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
造成損失的,本企業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如該等已違反的承諾仍可繼
續履行,本企業將繼續履行該等承諾。
陳長溪承諾:
①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發行前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發行人股份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依法減持的,減持價
格不低于發行價(期間發行人如有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
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則作除權除息處理,下同)。發行人上市后 6 個月內如發行
人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
低于發行價,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
③本人在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期間,以及在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后六個月內,每年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
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即公司完成相關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
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因參與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增
資擴股而增持的股份(含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時,因本人持有該等股份相應增加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屬于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首發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
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自身資金
需要進行的減持,本次減持計劃系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
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在減持期間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根據市場情況、公司
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減持計劃,減持的數量和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
則》《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
定。
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實施減持,及時履
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州潔特生物過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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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減持股份